日前,开州区检察院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财政部联合授予“节约型机关”称号。
近年来,开州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认真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将节约型机关建设作为降低机关运行成本、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检察形象的重要举措,取得了显著成效,先后被市机关事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评为“2020年重庆市节约型机关”,被市机关事务局评为“第一批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被区爱国卫生委员会、区委宣传部认定为“区级无烟机关(示范)单位”。 一是营造 “绿色文化” 院党组每年专题研究节能减排工作,增强干警节约意识,倡导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强化提醒教育,在各楼层墙壁以及食堂、洗手间等处悬挂节能减排标语、字画,形成厉行节约风尚。倡导绿色出行,积极开展节能减排周活动,举办绿色健步走、绿色骑行等活动,促进干警养成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二是开展“绿色办公” 加强日常管理,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从节水、节电、节约办公耗材入手,开展用能设备改造,推广电子化办公、双面打印使用纸张、多走楼梯少坐电梯等工作方式,有效降低办公成本。 三是倡导“绿色生活” 开展“吃的文明”食堂建设,更换厨房油烟排放设备,选购食材注意荤素营养搭配,坚决反对铺张浪费,该院机关食堂多年保持了区爱国卫生委员会评定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食堂”。开展“无烟党政机关”建设,通过举办控烟知识讲座、知识竞赛、一对一戒烟帮助等形式,引导和帮助职工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
来源 开州检察办公室 编辑:谭岗岗 审核:黎学文、李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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