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风采故事汇】陈秀娟:从法官到检察官,一直突破,一路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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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很漂亮 发表于 2021-12-22 15: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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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秀娟,女,法律硕士,1982年11月出生,200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为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二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2021年7月,在全市检察机关第一届行政检察业务竞赛中,荣获 “行政检察业务能手”称号。
2020年初,陈秀娟离开工作13年的法院,调入开州区检察院担任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负责人。虽然工龄不短,但在民事行政检察领域,她是一名不折不扣的“新兵”。 全新领域如何实现快速成长?“唯有不断突破,才能不断收获!”秉持着这种理念,2年间陈秀娟扎扎实实办理了不少案件,不仅个人能力得到提升,更是带领该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稳步发展,在新领域耕耘出了一番不俗的成绩。
化被动为主动,啃下检察生涯第一块“硬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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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干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还真不适应!”说到刚来检察院的日子,陈秀娟总是不免发出这样的感慨。而这种不适应,主要源于审案与办案的差异。 “相比民事审判工作,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需要检察官发挥更强的主动性,走到群众身边去办案。”2020年初,陈秀娟刚到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工作。面对工作模式的差异,她一时间难以适应,但作为部门负责人,她必须快速进入角色。 那段时间,陈秀娟与同事主动出击,多次走访法院、律师事务所等地宣传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并收到了一位律师的“求助”。 该律师代理了一起行政诉讼案,案件当事人王某与颜某二人多年前经人介绍相恋并订婚,但由于感情逐渐淡薄,二人再无联系,后王某与别人结婚生子。2019年,王某在查询自己婚姻状况时却意外发现除了丈夫邢某之外,自己与颜某竟有婚姻登记。 为避免丈夫误会,王某向区民政局申请撤销与颜某的婚姻登记。民政局以王某不能证明其与颜某的结婚登记系遭受胁迫或被非法限制了人身自由为由,作出不予受理撤销婚姻登记的决定。当年7月,王某就该案向开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撤销民政局不予受理撤销婚姻登记的决定,并责令民政局受理自己的撤销婚姻登记申请。法院判决支持了王某的请求。但判决生效后,民政局并未履行相关义务,理由是即使作出新的行政行为,因无证据表明王、颜二人的婚姻登记存在违法情形,结果依然可能是维持原决定。 “转了一圈,王某的实际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你们可以帮忙吗?”这是陈秀娟从检以来遇到的第一例行政检察案件,面对难办的“硬骨头”,她选择迎难而上。 立案后,陈秀娟与同事迅速开展调查,通过村委会证实了王某从未与颜某共同生活过。公安机关则证实颜某已于2015年6月因病死亡。至于王某与颜某的结婚登记,是由于当时登记程序不规范等历史原因,颜某的父母为获取拆迁补偿款,到基层婚姻登记机构代二人办理了结婚登记。 面对这样的“错误”登记,陈秀娟向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撤销了该婚姻登记,啃下了这块“硬骨头”。该案也被评为重庆市2021年度行政检察典型案例。从院里到村里,接地气才能办好案王某案件的成功办理打开了该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局面,不少群众带着他们的烦心事主动找上了门。而在办理过程中,陈秀娟深切感受到,只有接地气,才可能办好民事案件。 可如何接地气呢?一件耗时6年的纠纷成了她的另一个“突破点”。 2015年,李某受雇于包工头罗某,为王某修建房屋。开工首日,在包工头与房主不在场的情况下,李某去往高处取水时不慎跌落受伤,造成左下肢9级伤残,左足10级伤残。 对于谁该对李某承担赔偿责任,各方发生分歧,李某随即向法院起诉罗某和王某二人。由于各方意见分歧很大,案件当事人均不服判息诉,致使李某的赔偿问题经历六年时间一直得不到解决。 2021年2月,不服再审判决的罗某向重庆市检察院提交民事抗诉申请书。为将矛盾在当地化解,该案交由开州区检察院协助办理,陈秀娟对此案进行了详细审查。经审查,她认为,再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判决并无不当。
法律的精准定性却没有得到三方当事人的认可。如何帮助当事人疏通心结?陈秀娟认为有必要召开公开听证会,当面释清法理。 “如何让听证会效果最大化,促成当事人和解,让李某安享晚年?”陈秀娟觉得,将听证会“搬”进村委会,让村干部与村民们等这些当事人熟悉了解的人一同参与调解,或许能够成功。 当年3月,公开听证会在当事人所在村委会举行,经过多方释法说理,三人成功调解,李某在现场就收到所有赔偿款,罗某当场表示撤回监督申请。 “谢谢检察官,没得你们,我都不晓得什么时候才能拿回赔偿款。”拿到赔偿款后的李某满怀欣喜,为这场耗时6年的纠纷划上了圆满的句号。从民事到刑事,不设限才能实现新 17.jpg
2021年初,因工作调整,陈秀娟开始办理涉知识产权的刑事案件。对于她而言,这是一次不小的挑战。 “虽然在司法战线工作十余年,但我之前还真没深入接触过刑事案件。”面对摆在面前的又一道难题,陈秀娟选择迎难而上:不熟悉涉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就利用空闲时间啃书本;不了解刑事办案,就跟着刑检部门一步步扎实学。 今年3月,陈秀娟与同事收到了区公安局商请,提前介入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第一次真正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陈秀娟做足了准备,对法律适用、侦查取证等方面进行引导,并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被害企业工作人员进行市场调研,了解涉案商品在辖区市场上的销售情况,扎实收集证据,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
11月,开州区检察院将该案移送区法院审判,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以该案为切入点,陈秀娟还联合多家单位及涉案企业在院坝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宣传活动,向群众们及时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辨别假冒伪劣商品的技巧。  “感谢检察官的帮助,依法保障了我们的合法权益。有你在,我们底气足了,一定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品牌利益。”涉案企业的肯定给了陈秀娟底气和信心,她相信,面对困难不设限,人生才有新突破。


来源:重庆检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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