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开州法院依托执行联动机制,成功控制一名隐藏多年的被执行人,并促成执行和解。
案情回顾
2015年2月,李某某驾驶摩托车不慎撞伤付某某,造成付某某九级伤残,后经本院判决由李某某一次赔偿付某某18万余元(含已付的26000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某在指定期间内未主动履行,始终置生效法律文书于不顾。无奈下,付某某申请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通过线上线下查找被执行人李某某的财产线索,均未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期间执行法官也多次到被执行人李某某家上门执行,但均未发现其下落,执行法官只好依托执行联动机制将被执行人李某某某移交公安机关协助查找。 成功执行 今年2月中旬,开州云枫派出所成功协助将李某某拘传至法院。在执行局,执行法官积极督促被执行人李某某主动履行并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最终,在强制执行的有力威慑下,在执行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不懈努力下,被执行人李某某主动与申请执行人付某某达成分三期履行的和解方案,在签和解协议时,被执行人李某某激动地表示“请你们放心,我一定按照和解协议履行,这些年为了躲这笔债,我没有过个好年,现在达成和解,反倒安心了”,并积极联系家人付清了首批应给付款项50000元。办完手续已是凌晨1点,明月伴着执行法官踏上了回家的路。 俗话说的好,“躲过初一,躲不过十五”,开州法院在此温馨提示所有被执行人,在法院有案子还是要趁早自行解决,妄图以躲避的形式来规避执行的行为不可取。“还款道路千万条,自动履行第一条,构成拒不执行罪,亲人眼中两行泪”。
来源:公众号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 撰稿:王启建 编辑:陈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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