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开州区法院中和法庭在中和镇永农村村委会巡回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经过多方协调,联动化解,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放下隔阂,握手言和,既修复了难得的亲情,又保障了老年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基本案情
原告李某某在农历元宵节即2022年2月15日到法庭起诉要求六个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法庭收到该案后高度重视,立即准备与其子女进行联系以便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但由于原告不同意诉前调解,坚持要先立案后给被告发传票,法庭当即立案受理并通知其六个子女,考虑到原告已八十高龄,行动不便,且需尽快处理以保障其基本生活,承办法官立即决定到离原告居住地比较近的村委会进行巡回审理,开庭时间为立案后第六天。
法官调解
开庭当日原告及其六个子女均到场,原告的孙子及村干部、当地村民等旁听了庭审。为妥善处理该案,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以情、理、法作为调解支点,首先对六个子女进行情感疏导,从血缘关系、父女父子亲情、养育之恩等方面入手,建立情感纽带,感化六个子女,消除双方对立情绪。法官还结合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其他案例及身边人身边事进行讲解,同时从反面案例引起的社会和当地村民的负面评价入手,教育、引导子女感父恩、尽孝道,最后法官从法律方面入手,宣讲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督促子女履行法定义务。
由于双方矛盾较大,子女意见不统一,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了多轮单方调解,同时邀请村主任、旁听群众共同参与调解全过程,凝聚调解合力,联动化解矛盾,既要充分尊重老年人的本人意愿,又要考虑调解方案的可执行性,经过近三个小时的调解,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确定原告居住在小女儿家中、六被告每月按时支付赡养费200元、住院期间轮流护理以及医疗费平摊的调解方案,至此本案得到圆满解决。
法官说法
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个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任何父母子女之间的隔阂、兄弟姐妹之间的矛盾都不应成为拒绝、推诿赡养老人的理由,每一位成年子女在父母需要赡养时均应切实履行赡养义务,保障老年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共同弘扬孝道文化、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来源:公众号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撰稿:魏恒 编辑:陈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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