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农产品加工设备补助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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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小闻 发表于 2022-5-31 08: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
关于开展2022年农产品加工设备补助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农业企业: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渝府办发〔2021〕125号)《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第一批)的通知》(开州财农发2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农产品加工企业产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决定开展2022年农产品加工设备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范围
(一)申报条件。
1.项目以农产品加工企业为单位申报,申报企业必须在开州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主营业务以农副产品为原材料进行加工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产品加工范围以《全国乡村重点产业指导目录(2021年版)》为准。
2.申报企业应当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不得以虚报、伪造等手段骗取专项资金,不得以同一项目建设内容多头申报(包括农机具补贴)。企业信用状况良好,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未被列入“信用重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无任何不良记录。
3.申报企业开设有分公司或子公司的总公司、集团公司,应以总公司或集团公司名义申报,或由总公司、集团公司指定一户分公司或子公司申报,不得重复申报,国有农产品加工企业不予申报。
(二)补助对象。对主营业务以农副产品为原材料进行加工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当年及上一年度购置的农产品加工生产性设备及加工辅助设备进行补助,申报的设备投资总额需超过(含)100万元,流通运输类设备不纳入补助范围。
(三)补助标准。鼓励支持提升农产品加工产能的加工生产设备购置,按农产品加工企业设备购置金额的30%予以补助,每个企业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60万元。
(四)资金来源。全区安排财政涉农整合资金380万元,项目实行公开申报,竞争性评选,组织专家综合评审量化计分,按得分高低和资金总额依次排序确定补助项目。
(五)设备购置时间。申请补助的设备购置时间为2021年01月01日至2022年5月31日企业新购买的农产品加工设备,设备购置时间认定以企业购置合同、发票、结算凭证、设备安装运行等进行综合判定。
(六)其他要求。本次补助项目涉及用地的必须严控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办理好用地合法手续。为做好百亿市级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创建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对在开州浦里新区园区和脱贫产业产地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购置符合以上条款的设备重点给予补助。
二、项目申报及确认
(一)公开申报。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公布本申报通知后,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按照申报要求提交书面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属地政府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企业真实性承诺并加盖公章,在规定时间内交区农业农村委。
(二)核查确认。区农业农村委汇总申报项目,初步核实申报资料。在委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区财政局派员组成专家评审核查工作组,对申报企业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书面审核、现场核实和评审打分。本次项目实行竞争性补助,按照项目设备购置数量、企业获得荣誉称号(区级、市级、国家级龙头企业、加工示范企业、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市级以上技术研发机构、科技创新、知名品牌、展示展销等)、项目在园区或脱贫产业产地、联农带农(特别是带动脱贫户、监测户)贡献、项目绩效等方面设置考核评分标准,实行综合考核评定,由评审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分,按照得分高低排序、由高到低得分优选办法,评审确定补助项目,到项目补助资金有效全部使用。评审确定补助项目报区农业农村委党政联合办公会审定后进行公示。
(三)项目公示。对补助项目名单及金额在开州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拨付资金。对经公示无异议的补助项目名单,由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财政局发文下达补助项目文件,涉权比对后,按程序拨付补助资金到企业。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包括:
(一)企业和项目基本情况;
(二)2022年农产品加工设备补助项目申请表;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书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银行盖章)等;
(四)企业新购置设备合同、发票、汇款凭证及结算凭证(银行盖章)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及设备购买汇总表;
(五)企业获得荣誉相关证明材料(区级、市级、国家级龙头企业、加工示范企业、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市级以上技术研发机构、科技创新、知名品牌、展示展销、法人是否为致富带头人等);
(六)企业带动农户、脱贫户、监测户的证明材料(属地政府、浦里新区管委会盖章);
(七)企业“信用重庆”(区发改委盖章)的征信报告证明;
(八)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包括购置设备、银行转账、未重复享受财政补助<包括农机具补贴>、用地合法等真实性承诺,业主盖章)。
四、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于2022年6月30日18:00前将纸质件一式三份装订成册,盖齐各类印章后报区农业农村委,同时电子文档上传邮箱:275405183@qq.com ,逾期申报和凡未按要求报送的,视同放弃。
五、有关要求
严禁申报对象同一项目多头申报、重复申报,一经发现,收回项目补助资金,连续三年内取消同类项目补助资格。

来源: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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