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发炮弹不会落在同一弹坑”兴许在物理学领域适用,但是,有些“酒司机”酒驾被查后,并不吸取教训,同一个错误犯上两次,最终落在同一张“网”上。近日,开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查获一起再次酒驾的违法行为,巧合的是,这名“酒司机”半年前在同一个地点因酒驾被查,如今又再次“犯病”,民警对其作出了比上次更严厉的处罚,开出了与上次不同的“配方”。
近期,开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镇东大队执勤民警在大德镇路段开展交通违法查处,在对一辆二轮摩托车例行检查时,民警发现驾驶人身上有明显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酒精含量为37mg/100ml ,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在核查该驾驶人身份的过程中,发现此人有些面熟,通过询问,驾驶人陈某这才坦白,自己以前酒驾被查过,民警进一步调查,陈某在今年5月份酒驾被查处过一次,距今间隔不到半年,最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前后两次酒驾竟是在同一个地点。
熟悉的场景,熟悉的味道,与上次不同的是,依据法律规定,初次酒驾受到的处罚是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以及罚款,而这次,民警对驾驶人陈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的处罚,对其在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作出记6分,罚款300元的处罚。违法者吃到了更“难咽”的“苦果”。
警方提醒
1次饮酒后驾车=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至2000元; 再次饮酒后驾车=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000元至2000元+10日以下拘留; 醉酒驾驶=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不要认为不在一年内两次酒驾就不算“再次酒驾”,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两次酒驾之间无论隔多久,再犯均属于再次酒驾。
再次酒驾被查,还是在同一个地点,这看似“特别的缘分”,实则是驾驶人藐视法律,漠视安全,心存侥幸的必然结果。酒后驾车不仅给自身和社会公共安全造成危害,还要面临法律的惩处。驾驶人朋友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别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当儿戏。
来源:公众号平安开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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