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对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把家宴经营活动的食品安全管住、管好,近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重庆市家庭集体宴席服务活动经营者备案管理办法》,将于2022年10月1日施行。(以下简称“办法”) 该办法与原版的相比较,一是,备案卡比原来的卡片式,更规范、更便于群众查看和识别。二是,对各方的责任和义务要求更明确、更精细。
新修订的《办法》共4章,24条,7个附件。主要新增了承办条件(第十六条)、信息报送(第十八条)、隐患排查(第十九条)等内容;明确了家宴经营者的概念,是指应家宴举办者要求,为其提供家宴制作服务并取得收入的单位或个人,不包括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包括上门帮厨(仅提供食品加工劳务)的行为人。家宴举办者自办家宴的(包括自己加工或找人帮厨),举办者对家宴食品安全负责。家宴举办者委托家宴经营者承办家宴的,由家宴举办者和家宴经营者对家宴食品安全共同负责。
同时,家宴经营者备案实行“一户一卡”原则,家宴经营者可以到现场提交备案资料,也可以通过“重庆阳光食品”APP或政企互动平台提交备案资料,备案卡有效期为3年,在全市范围内通用。
家宴经营者在举办家宴前,要向当地村社协管员报备并签订承诺书,对于100人以上家宴活动,同时要向属地市场监管所报告。村社协管员、市场监管部门将根据举办规模不同分别到现场开展检查,确保农村家宴活动的食品安全。
家宴经营者应当自开展经营活动之日起10日内,向属地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备案。每餐就餐人数在300人(含)以上或家宴经营者有不良食品安全信用记录的,由市场监管部门派执法人员指导食品安全协管员开展隐患排查,并实施现场检查工作。疫情期间,在办理宴席的过程中,要自觉遵守相应疫情防控政策。
来源:公众号开州区融媒体中心 记者 张鑫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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