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州所有加装电梯和自建房电梯用户注意!

[复制链接]
今小闻 发表于 2023-10-22 13:57: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致全区共有产权电梯用户的一封信
尊敬的加装电梯和自建房电梯用户:

您好!

近期,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第74号令),其中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对共有产权电梯使用单位作出了明确规定:“属于共有产权的,共有人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维护保养单位或者专业公司等市场主体管理电梯,受委托方是使用单位”,电梯产权所属不变。

目前,我区共有产权电梯大多是以自然人身份作为使用单位,由业主自行管理。这些电梯安全风险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履职不到位。个人作为使用单位缺乏时时在岗待命的条件,当电梯出现问题后往往处理不上心、不及时。二是专业能力弱。电梯作为特种设备,其日常使用管理具有较强专业性,但多数业主缺乏相关专业能力,难以保证电梯安全管理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三是责任落实难。当执法部门对隐患电梯下达《监察指令书》责令整改时,签收人和整改责任人难以协调和明确,导致电梯长期带“病”运行,极易引发电梯安全事故。

9月13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已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共有产权电梯在定期检验、自行检测有效期前未委托给市场主体实施管理且未及时到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使用单位变更手续的,重庆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及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将对该类电梯的定期检验、自行检测出具不合格报告,电梯将不得使用。

为确保电梯依法安全运行,保障您和家人生命财产安全,请您于2023年11月底前将以个人名义注册登记的共有产权电梯委托至物业公司或电梯维保公司或电梯管理公司等市场主体进行管理,全面落实电梯安全主体责任,消除共有产权电梯安全风险。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我们将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全力保障全区电梯安全运行;同时也希望各位业主共同守护好全区电梯安全使用的良好环境,为自己和家人的出行平安尽其一份力量,增添一份保障。


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0日

全部回复30 显示全部楼层
小宇轩 发表于 2023-10-22 14:20: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知道了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lynn琳 发表于 2023-10-22 15:10: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有电梯方便些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祁女土 发表于 2023-10-22 15:25:0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工作量的问题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余晓 发表于 2023-10-22 17:10: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本草纲目 发表于 2023-10-22 20:41: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谢谢告知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东方龙 发表于 2023-10-22 21:15: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我看也是啊谢谢分享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芳彤 发表于 2023-10-22 22:28:0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这个确实是个大问题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芳彤 发表于 2023-10-22 22:28: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定期检查必须的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周青 发表于 2023-10-22 22:45: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与我无关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楼主

网站编辑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