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问政:
你好,我是巫山镇 农村户口 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的二档在2023年2月份因病致贫申请认定为低保户能不能享受政策优待可以申请优待政策多缴费的部分退款
问政回复:
网民:
你好!你在网络问政平台咨询的问题收悉,经核实,现回复如下:
根据重庆市开州区医疗保障局、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开州区税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筹资有关工作的通知》(开州医保发〔2022〕59号)文件规定,属于我区城乡低保对象的,按相关规定享受医疗救助资助参保。2023年资助参保身份确认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前,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缴费后确定为低保对象的,可依规享受事后资助。
因您未提供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无法核实具体情况,建议联系开州区医保局城乡医疗救助管理中心咨询,联系电话52229501。
来源:重庆市开州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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