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顾
2023年1月1日晚,王某与李某发生矛盾,王某伺机报复李某。次日凌晨2时许,王某纠集魏某波等人驾车在开州区滨湖路一夜市找到李某与其朋友周某,双方再次发生争执。王某、魏某波一方从车里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砍刀与李某、周某等人打斗,造成李某、周某受伤,后魏某波、王某等人逃离现场。李某、周某因被砍伤心生怨气,为发泄私愤,伙同郑某持刀对魏某波一方进行追撵,在追撵未果后,李某、周某邀约郑某将魏某波留在夜市外的奔驰轿车砸了,李某、周某、郑某等人分别持砍刀对着魏某波的奔驰轿车车轮、车窗、车身乱砍砸,致轿车受损,随后几人逃离现场。后经原开县价格认证中心认证,魏某波的小型轿车损失价格为:人民币贰万柒仟贰佰贰拾肆元整(¥27224.00元)。
案例解析
犯罪嫌疑人郑某为泄私愤,伙同他人任意损毁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涉嫌寻衅滋事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二十天。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坏、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警方提示
开州警方温馨提示:对于寻衅滋事、打架斗殴、故意伤害等危害公共安全、损坏群众安全感、影响社会和谐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予以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