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带之所以被称为“生命带”,是因为在车辆发生碰撞、颠簸或紧急制动时,安全带能够有效避免和减轻伤害,保护驾乘人员的生命安全。近日,开州区就发生一起安全带保护驾乘人员免遭受伤的交通事故。
2024年5月15日1时许,袁某驾驶车牌渝A7SXXX由开州区天和镇往高桥镇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开州S206线天和镇加油站路段时,由于驾驶人袁某注意力不集中,操作不当,车辆冲下路基,车辆左侧前后轮均掉入路旁水沟里,由于路面和水沟的落差,造成车身颠簸车内剧烈晃动,且车身部分受损,幸运的是袁某按规定系好安全带,未造成人员受伤。
当事人袁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
交巡警提示:当汽车突发意外状况,将产生巨大的惯性,极易导致驾乘人员与车内座椅靠背和车门等物体发生碰撞造成受伤,进而甚至被抛离座位或抛出车外。这时候安全带却可能将我们从危险边缘拉回,系安全带的“小细节”往往关系着生命“大安全”。无论开车还是乘车,无论前排乘坐还是后排乘坐,请按规范系好安全带。
来源:平安开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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