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电动自行车源头管理,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秩序,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力度,严格整治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等突出问题。6月5日晚,开州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及辖区街道成立多个联合检查组,深入辖区电动自行车销售点、维修点开展电动自行车联合整治行动,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八条规定:
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但是,部分改装电动自行车行驶时速超过40公里,速度高于自行车又明显低于汽车,不管是与机动车还是与其它非机动车都存在较大速度差,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
为增加续航里程,部分销售门店及市民违规加装超过60V的超标蓄电池,此类超标蓄电池绝大多数是由残次、废旧电芯拼装而成,缺少必要保护配件,极易引发火灾事故。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标GB17761-2018)规定:蓄电池标称电压应当小于或等于48V,最大输出电压应当小于或等于60V。
为方便日常使用部分销售门店及市民在非机动车上加装车篷、雨篷或挡风板等会遮挡视线发生交通事故时很有可能会刮伤驾驶人或其他行人危及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加装、改装车座导致车身变宽、变长车辆容易丧失平衡也容易造成剐蹭事故
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先后来到绿源、雅迪、爱玛等品牌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每到一处,检查组重点对在售电动自行车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销售商的证照是否齐全、销售的产品是否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是否获得3C认证证书、场所内消防基础设施是否合规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并督促销售人员要守法经营,要求各经营场所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售卖电动自行车,不得误导消费者加装、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和蓄电池,不加装影响电动自行车安全行驶的相关装置。同时,检查组还叮嘱销售人员在销售电动自行车时要提醒消费者严禁在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要规范使用电动自行车,定期自查养护,降低火灾风险。
此次检查,开州区共成立联合检查组9个,出动检查人员57名,检查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销售门店20个,检查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维修门店15家。下一步,开州区消防救援支队将继续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大隐患整治力度,对全区范围内电动自行车经营户开展不定期排查,加强源头管控,严厉打击违规销售、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有效治理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现象,净化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增强经营者守法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辖区营造更加安全、和谐的消防安全环境。
来源:开州区消防救援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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