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的习俗之:说媳妇 高辉
说媳妇,是我们村在上世纪90年代以前的定婚习俗,其源流是封建社会的遗留,至今有着上千年的历史。
此处的“说”,就是第三者的说媒。哪一家有一个男孩子,哪一家有一个女孩子,男才女貌,门当户对,这个第三者觉得可以配对,就通过向男女方家长“说”的方式作为媒介,将某某女孩介绍给某某男孩,如果“说”成功了,就叫做“说媳妇”。后来文明的说法叫做“定婚”。说媒的这个人就叫做“媒人”或“媒婆”,所谓月老牵线、赤绳系足、媒妁之言是也。 那个时候,家里的男孩很小就“树巅歇黄鹂”了,也就是“说媳妇”了,乡里叫做定婚。由于孩子很小,故又叫做“定娃娃婚。”完全是男女双方家长的意愿,属于典型的“包办婚姻”。更有意思的是,有的孩子尚在娘胎之时,如果双方的大人关系亲密,友好如宾,双方大人就许下愿心:如果双方生下来都是男孩或女孩,就建立“干亲家”关系;若是一家生下来是女孩另一家是男孩,就建立“儿女亲家”关系。过去农村从娘胎里就开始许愿定婚的例子为数不少,这样的定婚关系,叫做“胎婚”。
小孩子订婚很有程序感。男女双方家长在媒人的斡旋下,将定婚男女孩子的生辰八字相互交换于家庭之中,双方家庭都要看看对方生辰八字的先生相克,运行冲害,天干地支是否相配,阴阳五行是否适宜,二十八宿是否吉利,十二建神是否纳福,通过生辰八字检验婚姻是否相宜的过程叫做“八字合婚”。
还有一种很有意思的合婚方式,即“水婚”:这多是男孩子家里做的事,晚饭后,把家里灶屋煮饭的大水锅洗净,盛上大半锅干净透亮的清水,将装有男女生辰八字的两个小酒杯分别轻轻放入锅里水上的左右两边,然后轻轻地盖上拱形的竹盖,在灶前点上锅灯,烧香以示神灵公正地判定并冀望赐福。第二天天亮时由大人洗脸净手后,揭开竹盖,观察两个小酒杯处在锅中的位置。连续观察三个晚上,如果三个晚上的小酒杯都是紧紧地靠着一处,说明男女八字相符,恩爱永久,可以定婚,是糟糠之妻的前兆。否则就不提定婚之事了。
有的家庭双方将男女八字拿到家里以后,什么也不做,就看八字到家后的这几天家里是否进财?是否有灾祸?家里办事是否顺利等等来预测男女八字的好坏,来决定是否定婚的依据,何等的牵强附会?今天看来,确实令人发笑。
小孩子定婚很有仪式感。“合”好了生辰八字之后,便在媒人的摄合下开始定婚准备了。定婚首先由男孩子家里选定适合定婚的美日良辰,再征求女孩子家里的意见,共同确定最佳定婚之日。
日子选好后,女孩子家里由妈妈领队,女孩子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七大姑八大姨等等的至亲陪同女孩子于定好日期的上午一同到男方家里定亲,也叫“看人户”。
男方家里置办酒席宴请三亲六戚,以最高最隆重的礼仪迎接女孩子家里人的到来。
午餐之后,男方理顺桌椅,摆好糖果,媒人出面主持定婚仪式。首先由媒人向各位宾客介绍男女孩子双方家庭情况,接着请女孩子的妈妈表态是否满意,男孩子家里的代表致辞以示欢迎,之后由男女孩子双方的亲戚代表发言表态,祝福姻缘牵线,顺利定婚,再由男女孩子表态是否愿意,无其他异议之后,最后男女孩子站起来,在众多亲朋好友炯炯目光的见证下,各自缓缓走进对方,男孩子伸出左手,女孩子伸出右手,相互交换定婚信物,交换完毕,媒人做祝贺,预祝其早日成为双飞翼、连理枝,希望他们举案齐眉、相间如宾,说他们是前世缘分,蓝桥婚姻等等十分好听的祝词。仪式结束,此时男女孩子都可以称呼对方父母为爸爸妈妈了,其余伦辈随男女孩子照喊不误,男女孩子的父母之间就可以直呼“亲家公、亲家母”了,从此结为“朱陈婚嫁”。双方父母也觉得如释重负,减少了心中的些许压力,大有向平之愿的感觉。
那时的信物,大多是洁白的手帕或鲜艳的毛巾,男孩子的信物里一般包着几元或几十元不等的钱,女孩子信物里一般包着两双手工鞋底。
定婚仪式结束后,双方亲戚朋友继续留在男孩子家里做客,直至第二天早饭后各自回家。
女孩子回家时,男孩子家里都要备上“现金、鞋袜、布料、香皂肥皂”等等礼物作为打发,男孩子还要亲自护送女孩子及其亲人回家。 定婚后,男孩子每年的端午要备上布料等礼物去女孩子家赐节,女孩子家里要备上凉鞋、草帽作为对男孩子的打发。每年的春节男孩子家里要备上布料、腊猪腿等礼物到女孩子拜年。每年的这两个节气是铁钉的必须去,这是婚姻关系正常化的特有标志。如果没有去,就说明双方的某一方出现了意见或分歧。
定婚一年或两年之后,视其男女孩子年岁的大小,在媒人的协调下,由男孩子方提出“过门”的关节。男方要“过门”,女方接受“过门”,说明男女方婚姻关系在正常的基础上准备升级了。因为只有过了“过门”这一关,男方才有向女方提出结婚的资格。没有“过门”的关口,就接不了婚。“过门”就是男方多准备几套礼物而已。没有“过门”时,只备女方一家的礼物,“过门”时,要看女方亲戚的多少准备礼物。一般而言,女方家里、女方独立成家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这几家要送猪腿,这是主要的礼物之一,其余亲戚只送白糖、红糖、鸡蛋、粉条、面条等礼物就可以了,当然“过门”时也少不了送给媒人的礼物。
“过门”一至两年后,男女双方仍然在媒人的协调下可以商议结婚大事了。
我们生产队和我同年出生的男孩子包括我有9名。他们都先于我在读小学二、三年级时纷纷“说”上了“媳妇”。迫于世俗的压力,我父母亲显得十分着急,无论如何不得低于人家呀!凭什么我家孩子还是“单身”?在这种时代背景下,我有幸在晚于本队同伴一年之时懵懵懂懂地“说”上了“媳妇”,有了逢时过节走“老亲娘家”的机会了。
我是“说媳妇”习俗的见证与亲历者。那个时代我们队里的小男孩百分之百地定了娃娃婚。走了几年,各自长大后,百分之百地撕毁了娃娃婚的“盟约”,全盘否定了孩子时懵懂可笑的媒妁之言,各自找寻着属于自己的爱慕了。
“说媳妇”是一个地方的风俗,它是不文明时代人们文明婚俗的反应。它代表了一个时代的印记,也代表了一个地方的婚俗文化,更显示了一个地方民族的婚姻价值取向和价值理念。其所有的过程与仪式,都是对婚姻的等待、守望、慎重、审视、遵从、憧憬和敬畏,是对男女双方真诚的磨砺与考量,是对男女双方情爱的逐渐培植与默默期许,在其时间的检验与考究中,也许男女双方均会找到如意天仙、天壤王朗。但这种“说媳妇”的习俗,不是媒人的撮合,就是父母的“幕里红丝”,直白说就是媒人、父母的“乱点鸳鸯”,根本就没有婚姻主体人的意愿,如此婚姻,关系何在?亲密何存?幸福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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