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上有“农业户口 ”
这4个字的重庆人恭喜了!
国家又出政策啦
以后家里有闲置住房的有福啦!前段时间农业农村部正式发布通知了!
具体都有什么政策?
接触妹已经把重要内容都整理出来了!
大家快看看吧!
鼓励利用闲置住宅发展符合乡村特点的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餐饮民宿、文化体验、创意办公、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以及农产品冷链、初加工、仓储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采取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记住这句话)
支持各地安排资金用于盘活利用奖励、补助等。
结合乡村旅游大会、农业嘉年华、农博会等活动,向社会推介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资源。
创建一批民宿(农家乐)集中村、乡村旅游目的地、家庭工场、手工作坊等盘活利用样板。(在老家开农家乐是个不错的选择)
对利用方式、经营产业、租赁期限、流转对象等进行规范,防止侵占耕地、大拆大建、违规开发;确保盘活利用的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依法取得、权属清晰。
守住法律和政策底线,不得违法违规买卖或变相买卖宅基地;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维护农民权益,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不得违法收回农户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记住这句话)
那么关于宅基地大家了解多少呢?接触妹整理了几个常见问题看能不能帮到你!
1. 农村宅基地分配方式是什么?
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2.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需要哪些条件?
(1)年满20周岁的本村村民,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设新房分户缺少宅基地的(包括男方到女方落户的);
(2)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或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等原因需要搬迁的;
(3)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4)城镇居民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农村确无住宅的;
3. 农村村民有下列哪些情况申请宅基地不予批准?
(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3)本村村民将原宅基地及其地上建筑物出卖、出租、赠与或改为经营场所的;
4. 农村宅基地是否能继承?
农村宅基地不能单独继承。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
需特别指出的是,将来继承的房屋灭失后(村民一户一宅外),不能进行重建或者以其他方式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法定程序收回其宅基地使用权另行安排。
5. 城镇居民能否到农村购置宅基地?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4号)要求:“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所以城镇居民不能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和农民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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