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房本不写女方名字,准新娘发飙!甩出3条婚前协议,男方却觉得接受不了,你觉得这三条协议合理吗?
第一,我只出 50%我们两人的生活开销,你还完房贷有钱没钱不管我的事,我不接受借钱给你,因为不好意思喊你还。
第二,如果你父母要一起住,我没有义务照顾他们,我还有自己的父母需要照顾。
第三,所有琐碎的事情两个人分担,我不是你请的保姆,没有义务,包括带孩子,我不接受辞职带孩子或照顾你父母。
网友热评
cy0046 :只能说是穷人的悲哀。。身边优秀的女孩家庭,没一个不是已经准备好车房的,但是要找个能力相当的男孩非常之困难,没办法,只能找家境差的。。所以,男孩们加油,只要自己有能力,丈母娘帮你准备好房!!!穷人家的女孩么,除了要这个要那个,真的没什么可取的。。
卿酒酒133468776 :个人未婚,其实是不太想结婚, 如果以后迫于父母压力成个家,嫁妆就是一套房子,彩礼5到十万带进小家庭,男方如果全款房产我不做任何要求,如果需要还贷,就看男方什么态度,如果提出加我名字,那婚后经济共同分担。如果男方不提我也不会要,生活费用各担一半,孩子一起带,不存在辞职带娃的可能性。总之一句话,谁都不是傻子,你待我真心我就还以真心,你事先谋算就别怪我冷漠。
Solo :我觉得有义务写女方名字,毕竟后面要一起养,如果觉得以后离婚亏一半首付都是风险的话,那只能说小肚鸡肠的男人不值得,安心过一辈子还差这几十万。 爱一个人就该付出全部。
可能一开始是男方想要分清楚,首付应该是男方给的,所以不想加女方的名字,但是他却想让女方跟他一起还房贷,或者在别的事情上付出更多。既然这样,两个人都算清楚,那就算清楚分手吧,还谈啥,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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