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应急管理局:禁区内存储或销售烟花爆竹将处两万元以上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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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by 发表于 2020-1-4 15:44: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那么从实行禁放开始,在禁放区域内是不是也不能销售和储存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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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兴军:对,在禁放区域内禁止经营和储存烟花爆竹,区政府《通告》里已经作出了明确要求。

记者:那么在禁放区域内如果有经营和储存烟花爆竹的,将面临怎样的处罚呢?

陈兴军: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将由应急管理局责令停止非法活动,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并处两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老百姓发现有经营和储存烟花爆竹的,可以举报吗?怎样举报呢?

开州区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执法支队支队长陈兴军说:我们鼓励群众举报,我们的举报电话是52999332。


并且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局、各镇乡街道将组建联合执法巡查小组,对禁放区域内实行分片包干实时巡查,对发现的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将实施严厉的处罚。


来源:开州新闻社/ 李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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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7240834 发表于 2020-1-8 02:10: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烟花爆竹陋习一桩害人害己百害无一利,支持禁放烟花爆竹,严惩违规者!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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