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支持
企业抗疫情渡难关促发展
3月3日
重庆市开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
《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水成本支持企业
复工复产的通知》
明确从
2020年2月至6月
将在用水方面降低企业支出成本
开州发改价〔2020〕2号
重庆市开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水成本支持企业
复工复产的通知
区各供水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根据《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阶段性降低用水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渝发改价格〔2020〕20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阶段性降低企业用水成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措施
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全区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住宿业自来水价格(不含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按现行政策的90%结算,其他非居民自来水价格按现行政策降低0.3元/立方米结算。
二、执行范围
执行范围包括城区城市公共管网(含延伸部分)和乡镇(街道)公共管网供应的非居民自来水用户。
三、工作要求
各供水企业要严格落实降成本政策措施,并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妥善做好政策执行时间追溯,尽快将政策执行到位。政策执行期间,供水企业每月20日前将上月关于非居民用水优惠政策执行情况(见附件1)反馈区发展改革委。
重庆市开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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