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上午,麻柳乡对前期两名违法捕鱼人员出资购买的5000余尾鱼苗,由区渔政部门牵头,联合乡应急办、派出所、农服中心、执法大队以及水利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在任河水域进行了增殖投放。
麻柳乡执法大队对投放鱼苗全过程进行了现场监督,并对鱼苗品种、质量进行仔细确认,对放流位置、水域及周边环境质量进行仔细勘察,确保所放流鱼苗能够存活,切实达到渔业资源生态修复效果。
在鱼苗投放现场,工作人员向违法行为人以及围观群众积极宣传渔业法律法规,详细介绍禁渔期期间严禁捕鱼,以及使用电捕方式捕鱼的行为不仅会导致鱼类畸形、绝育,还会对不特定的人造成生命危险。
经过宣传教育,违法行为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愿意通过增殖放流的方式修复其违法行为对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所造成的损害。
来源:开州融媒体(图文:麻柳乡 姚德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