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开州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延长至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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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by 发表于 2020-7-9 09: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开州发改价〔2020〕6号

渝发改价格〔2020〕970号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贯彻落实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

用电成本政策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万盛经开区发展改革局,国网市电力公司、长电联合能源公司、三峡水利股份公司,各增量配电网和售电公司,各转供电主体: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推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994号)精神,现就贯彻落实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除高耗能行业外,我市现执行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类别单一制(一般工商业)电价和两部制(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

二、具体措施
自2020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电网企业在计收上述电力用户电费时,统一延续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
三、工作要求

(二)及时反馈执行情况。电网企业应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政策执行情况(包括降价范围各用电类别用户数、用电量、实际降价金额等)反馈市发展改革委。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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