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篇题为《多地**:重庆昆明温州福州长沙春节可燃放烟花爆竹》的微视频在网络传播,引发网民关注。 1月22日,记者从重庆市燃管办了解到,重庆解 禁燃放烟花爆竹不属实,文章标题断章取义,信息在传播过程中引发公众误读。今年重庆将继续施行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减少大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维护公共安全,重庆自2019年2月1日正式实施新修订的《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禁止在重庆市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区域(含绕城高速公路),以及北碚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区、荣昌区、万盛经开区的城市建成区燃放烟花爆竹。 市燃放办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除上述区域外,其他区县(自治县)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并向社会公布。 截至目前,重庆有34个区县城区实施禁放,7个区县(长寿区、梁平区、彭水县、石柱县、酉阳县、秀山县、城口县)城区实施限放。 实施“禁放”以来,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空气污染物明显减少,重庆空气质量也越来越好。据市生态环境局监测,实施“禁放”两年来,主城春节期间空气质量一直呈优良状态,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2.5%以上,为实施空气质量监测以来的最低值,空气优良天数达6天以上,同比增长一倍,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在直辖市中排名第一。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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