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违法违规私自存储销售烟花爆竹!大家要遵守法律法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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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世可爱、 发表于 2021-2-2 10:28: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春节临近,我区加大了对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


近日,我区公安、应急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查获了355件非法储存的烟花。


执法人员在文峰街道龙泉山庄内查获了非法储存的烟花30多个种类,共计355件。储存这些烟花爆竹的当事人李某没有经营许可证,烟花爆竹存放在没有任何消防安全设施的民房中,也十分危险。


经调查,当事人李某之前有经营许可证,但在开州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后,他的许可证被收回。


据文峰派出所民警熊波介绍,当事人李某的行为涉嫌非法储存烟花,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其采取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表示,私自储存、销售、生产、运输烟花爆竹,属于违法行为,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将受到处罚。呼吁广大市民积极举报此类违法行为,排除身边的隐患。


小编在此提醒广大开州区人民,一定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虽然不能燃放烟花爆竹,但是家人在一起就是开心快乐的。文明过年,是我们每个开州人都会做到做好的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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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开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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