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寿区的胡先生向上游新闻热线966966/上游新闻APP留言表达疑惑:“长江流域实行10年全面禁捕与此前每年3至6月禁渔期规定,有何区别?有了10年禁捕规定,为何还有3至6月禁渔规定?”
胡先生是一位垂钓爱好者,他告诉上游新闻记者,自从10年禁捕开始实施后,原本经常一起约着垂钓的发烧友都自觉收起了鱼竿,偶尔一人一竿出门垂钓。
“前不久听朋友说3月到了,是不是意味着就不能垂钓了?”胡先生很疑惑,“长江流域实行10年禁捕后,还有每年3至6月禁渔期的说法吗?一人一竿一线一钩的规定还有效吗?”
“实际上,现在我们说的禁渔期是指为期10年的长江流域全面禁捕。考虑到繁殖季是渔业生产关键时期,所以每年3至6月禁止垂钓。”长寿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辖区内长江干流及其河汊都禁止垂钓,其他水域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禁止垂钓。“其他时间内可以‘一人一竿一线一钩’垂钓。”
该项规定只在长寿区内实施吗?重庆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至2030年12月31日24时止,全市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以及其他重点水域已实行全面禁捕。
具体规定
“除禁止生产性捕捞、扎巢采卵、销售渔获物外,同样禁止在水生生物保护区垂钓。”该工作人员进一步解释,除水生生物保护区外,全市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以及其他重点水域,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也禁止垂钓,“所以每年3至6月又称为禁钓期。”
来源:上游新闻记者 陈骅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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