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要求
1.参加全国教师资格统一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 年 6 月 30 日和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 1 年;
2.达到普通话等级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其中,申请语文学科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其他学科教师 资格的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二、时间安排
重庆市 2021 年社会人员申请认定中小学 教师资格工作分两个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网报时间为:2021 年 3 月 25 日 9:00--4 月 8 日 17:00,已经取得规定学历毕业证书申请人可在本批次申请。
第二批次网报时间为:2021 年 6 月 15 日 9:00--6 月 25 日 17:00,已经取得规定学历毕业证书申请人及 2021 届应届毕业生 均可在本批次申请。
三、网上申报
2.“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机构”选择。
(1)高中、中职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三类申请人,网上申报时认定机构为“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现场确认机构为户籍(或 学籍档案、居住证、服役所在地)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
(2)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三类申请人,认定机 构和现场确认机构均为户籍(或学籍档案、居住证、服役所在地) 所在区县的教育行政部门。不得跨区县选择现场确认机构。
3.“申请地类型”选择: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选择“户籍所 在地”,在持有的居住证所在区县申请认定的选择“居住地”,在学 籍档案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现役军人和现役 武警选择“居住地”。
2021 届毕业生在第二批次网报时,网报截止时间前已经取得 规定学历毕业证书的,现场确认机构选择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网报结束前尚未取得规定学历毕业证书的,现场确认机构选 择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
4.《个人承诺书》可在网报界面下载、打印,申请**后 按程序要求扫描上传图片。成功报名后,申请人需在预览《教师 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 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的,于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
5.上传近期彩色正面免冠一寸白底电子登记照(格式为: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 200kb,宽 290-300 像素,高 408-418 像素,与现场确认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6.按系统要求如实完整写其他申请材料,核对所填报名信息, 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 登录网上申请系统,对申请信息进行修改。
注意:如果能在2021上半年顺利通过教师资格证笔试和面试,那么还是可以赶上第二批教师资格证认定,所以各位开友们要加油哦
来源:腾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