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等六部门出台《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从评价内容、评价方式、评价实施、结果运用、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并明确了质量评价的指标体系。
这也是我国首次出台专门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标准。
新发布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明确,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包括县域、学校、学生三个层面,各12项关键指标。
县域方面,针对唯分数、唯升学的倾向,提出明确要求,不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单纯以升学率评价学校、校长和教师;不举办重点学校。
学校方面,针对教育均衡的问题,明确提出落实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实行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快慢班。
学生发展方面,首次把身心健康发展作为考察要点。在健康生活和身心素质等方面都提出了具体的考察硬标准。
此外,《指南》中也明确要求,不公布、不炒作中高考的状元和升学率,严控考试次数,不公布考试排名。
来源:蓝鲸财经记者工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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