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散!开州部分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有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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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小新 发表于 2021-4-26 17:33: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4月20日起我市开始实施新版《重庆市公安机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以下简称“新裁量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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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裁量基准对众多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裁量基准进行了调整。

例如:违停、实线变道、违章掉头等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从处200元罚款降低为处100元罚款。

据悉,新裁量基准降低了一些常见但并不严重的交通违法处罚基准。

对于一些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则加大了处罚力度。

例如:驾驶拼装或者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罚款上调为2000元。

此外,以前处罚裁量基准不固定的,在新基准中也得到了明确。

例如: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行驶的,由“处警告或者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调整为“处100元罚款”。

这样的更改让处罚标准更加明确,减少了执法者的自由裁量权,彰显了公平,也提高了执法效率。

不仅如此,为鼓励电子化证件和标志的推广和应用,新裁量基准还对未按规定粘贴各种标志等的违法行为予以免罚。

此外,新裁量基准对超速、无证驾驶、肇事逃逸等常见或严重违法行为,专门列出了相应的处罚条款,细化了处罚规定,更有利于执法者在执法过程中正确适用相关法规。

来源:《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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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iyu 发表于 2021-4-27 08:09: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新保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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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晓 发表于 2021-4-27 11:48: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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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实际 发表于 2021-4-27 17:30: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中医院正装修3月份,停在医院外的摩托车,进医院弄药,全部都贴上罪单,两百元还是太高了吧,是在**吗,关健是医院内停不了车,摩托车两百电动车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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