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警示!重庆交巡警曝光近期典型酒驾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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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小新 发表于 2021-5-6 17:49: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重庆交巡警消息,小长假期间,亲朋好友相聚,推杯换盏、豪饮小酌后,个别驾驶员没有坚守安全驾驶的底线,侥幸“酒后驾驶机动车”,其结果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一、酒后侥幸驾车,途中被查处


5月1日晚,民警在丁健路惠民路口开展酒驾违法行为整治,在检查渝CN***3号小型轿车时,发现驾驶室内酒味浓烈,驾驶人陈某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随即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43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陈某讲,当晚同朋友一起在璧山某火锅馆吃饭时喝了1瓶啤酒,饭后准备回家时,认为自己头脑清醒,驾车没有问题,就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回丁家,眼看就要到家门口了,却被抓了个正着。陈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被处以记12分、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其A2驾驶证也将降级。


二、2两酒下肚,骑行途中查获


5月2日傍晚,申某饮酒后驾驶渝AD***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到璧山芋荷劝导站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31mg/100ml,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申某告诉民警,自己家住陈家桥,当晚在家吃饭时喝了约2两左右的泡酒,听闻晚上璧山有无人机表演,便骑车前往观看,在行驶了近15公里路后,刚要进入璧山城区时,就被查获了。申某饮酒后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将被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三、久等代驾未到,酒驾下山被查


5月2日下午,林某饮酒后驾驶渝D1***8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芋荷劝导站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53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林某称,当天中午同朋友一起吃饭,自己喝了约半瓶红酒。下午准备回璧山时虽然叫了代驾,久等(代驾)不到的林某决定自己将车开到山下,没想到在半路上被查获。林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被处以记12分、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其A2驾驶证也将被降级。


交巡警提醒:请驾驶员朋友谨记酒后驾驶机动车成本高、社会危害大,切莫触犯法律法规及安全底线,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拒绝酒后驾驶。


来源:重庆交巡警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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