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州区法院“一街镇一法官” 名册公示!

[复制链接]
今小新 发表于 2021-5-18 21:39: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微信图片_20210518213847.png

在各街道、镇、乡、区级以上园区,选派一名员额法官保持常态化工作联系,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参与矛盾纠纷化解
联系法官应加强与街道、镇、乡党委政府及园区管委会的沟通联系,参与所在街道、镇、乡、园区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每月对接不少于1次。

1.根据街道、镇、乡、园区委托,对争议较小的民事纠纷开展释法明理,将矛盾化解于诉外。

2.根据街道、镇、乡、园区需求,参与重大案件、群体性纠纷、突发性事件调处工作,并及时向本院院领导、院党组汇报。

3.针对多发、易发矛盾纠纷,及时向街道、镇、乡、园区提出建议,变事后审理为事前预防。

二、延伸诉讼服务触角
1.对有诉讼需求的困难群众,开展上门立案、网上立案、诉前调解、送达、协助执行等事务,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诉累。

2.积极开展带案下访、带案回访,通过入户走访、与群众交心谈心,倾听群众意见,了解群众司法需求,及时做好判后答疑,督促自动履行或引导申请执行。

三、巡回审理
1.及时向法庭和机关审判庭反馈街镇、村社的建议和群众需求,对农村多发的“三养”、农地流转、相邻权、侵权等纠纷,确需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的,采取就地调解、就地开庭、当庭宣判等方式进行巡回审理。

2.邀请村社干部、人民调解员、当地村民等旁听巡回审判,提升法治意识。

四、开展法律风险提示
1.突出“一街镇一法官”工作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功能,根据实际需求对街镇、村社干部、人民调解员或综治网格员等进行培训。

2.以司法数据统计分析为基础,定期向街道、镇、乡党委、政府及园区管委会推送当地涉案情况。

3.根据街道、镇、乡、园区需求参加风险防控会议,为社会治理提供风险提示和法律参考。

4.将“一街镇一法官”与送法进企业等工作相结合,统筹推进民营经济司法保护、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工作。

五、积极开展普法宣传
1.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向基层群众发放重庆法院发布的各类典型案例小丛书。

2.围绕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开展法治宣讲,增强群众规则意识、守法意识,引导群众崇德尚法,促进基层治安和民风持续向好。

来源:开州网

全部回复0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楼主

网站编辑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