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存侥幸要不得!
前两天,开州的陈先生明知无驾驶证,想到距离近,去帮朋友开车代驾,被警方逮住了违法现行;为了一次侥幸,他付出了高昂的代价。
在万开高速开州收费站,高速路交巡警发现,一辆黑色轿车驾驶员的神色有些慌张,赶紧上前盘问。
询问过程中,当事人不能出示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交巡警通过渝警通进一步查询,发现该驾驶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据驾驶员陈某介绍,当天晚上,他朋友喝了酒,不能自行开车,请他帮忙代驾,送一下客人回家。
陈某自认为送客的里程并不长,只有20公里,加上又是晚上,认为没有警察检查,就怀着侥幸的心理开车上路。
陈先生开车不到一公里,准备进入万开高速公路,看到入口处有警察在检查,难免有些慌张,正好被民警观察到这一细节,查获到陈先生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据悉,当事人陈某没有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第1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99条第1款、第1项第2款之规定,给予陈某罚款1000元,并处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目前陈先生被依法执行行政拘留
重庆高速交巡警提醒大家:驾驶机动车必须持有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证,交巡警也将严查无证驾驶行为,大家切勿以身试法。
来源:开州区融媒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