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守护辖区群众出行安全,开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不断加大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现将近期查获的农村“双违”典型违法案例进行曝光,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守法出行。
案例一:
驾驶人:江某平
车型:低速电动三轮车
违法时间:2025年5月16日
违法地点:开州区国道211线1357公里300米路段
违法行为:驾驶低速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
案例二:
驾驶人:陈某兵
车型:渝F1***8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2025年5月18日
违法地点:开州区温泉至大堰 2公里500米路段
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违法超员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
案例三:
驾驶人:关某然
车型:渝D2***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2025年5月17日
违法地点:开州区万开路长沙段0公里300米路段
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违法超员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
案例四:
驾驶人:符某
车型:湘DUF**7轻型多用途货车
违法时间:2025年5月17日
违法地点:开州区国道243线7公里300米路段
违法行为:驾驶货车违法载人
处罚结果:罚款1000元,记3分
【交巡警提示】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拒绝超员载客、拒绝 违法载人,驾乘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做到有牌证、戴头盔、靠右行、不超员,不违法载人,同时,在乘车出行时,要自觉抵制超员车,发现超员、违法载人车辆,应及时向交通管理部门举报,共同创造一个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举报电话023-52124922。
来源:平安开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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