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起草了《关于调整我区部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意见建议反馈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
关于调整我区部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
根据《重庆市开州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开州府办发〔2017〕216号)有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调整我区部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区域划分
一类区域:汉丰街道、文峰街道、云枫街道。
二类区域:镇东街道、丰乐街道、白鹤街道、赵家街道、正安街道、临江镇、长沙镇。
三类区域:厚坝镇、金峰镇、郭家镇、温泉镇、大进镇、竹溪镇、铁桥镇、渠口镇。
四类区域:除上述一、二、三类外的其他乡镇。
租金标准
(一)开乾集团公司、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分区域调整的租金标准如下:
一类区域:高层6.60元/平方米·月、多层5.40元/平方米·月。
二类区域:高层5.00元/平方米·月、多层4.20元/平方米·月。
三类区域:多层2.50元/平方米·月。
四类区域:多层1.50元/平方米·月。
(二)区住房保障中心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暂不作调整,仍按现行标准执行。
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收取。
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传真号码:023-52218989。
邮寄信件:重庆市开州区区级机关综合办公大楼B栋区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科(邮编405499)。
来源:开州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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