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今日起开州区全域禁钓,不要以身违法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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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小讯 发表于 2022-2-28 16:06: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劝君莫食三月鲫,万千鱼仔在腹中。”2月28日,记者从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获悉,从3月1日至6月30日止,我区禁捕水域将进入一年一度的禁钓期,禁止任何形式的垂钓行为。

据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区通过补齐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短板,全面加强全链条管理执法,非法捕捞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生态恢复效果逐渐显现,2021年,我区全年查处各类非法捕捞案件62起86人,其中行政案件54起68人,刑事案件8起18人,罚款134550元,暂扣鱼竿1200余根。

据介绍,我区在2020年12月完成“三无船舶”清理完毕后,涉渔举报量呈下降趋势,监测到的各种野生鱼类、数量更是大幅度增加。

该负责人介绍,根据相关规定,市民如在禁捕水域内非法垂钓,将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没收钓获物和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收购、销售通过休闲垂钓等方式在禁捕区域捕获的渔获物及其制品的,由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没收渔获物及其制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根据《重庆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七月以后钓鱼的市民需注意,常见违规垂钓行为主要有以下八种。

一是多竿垂钓,在辖区水域一人使用2根及以上的鱼竿进行垂钓视为多竿垂钓;

二是多钩垂钓,在垂钓过程中钩尖数量大于2个即视为多钩垂钓;

三是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垂钓,在垂钓过程中使用有毒有害物质作为添加剂、窝料、饵料进行垂钓的;

四是使用活体水生生物做窝料,在垂钓过程中使用泥鳅、虾等水生生物作为窝料垂钓的;

五是大钩垂钓,使用钩尖到钩柄的最小距离大于2厘米的钩进行垂钓的;

六是离岸垂钓,利用船艇、排筏、其它水上漂浮物等工具离岸进行垂钓的;

七是渔获物重量超标,鱼护内渔获物多尾重量之和超过2.5公斤(单尾超过2.5公斤且无其他渔获物为合规)的;

八是渔获物规格不符合规定,鱼护内存在:一是全长低于30cm的青鱼(俗称螺蛳青)、草鱼(俗称草棒)、鲢(俗称白鲢)、鳙(俗称花鲢)、鲶(俗称鲶巴朗);二是全长低于20cm的鲤(俗称鲤鱼)、鲌属(俗称翘壳、红梢、青梢);三是全长低于10cm的鳜属(俗称桂鱼、母猪壳)、鲫(俗鲫壳)(测量渔获物体长,对目测明显小于规定规格的渔获物进行测量)。

来源:开州融媒体中心 记者 余清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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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木 发表于 2022-2-28 16:55: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怎么没有把禁捕区域划分出来呀?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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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姐 发表于 2022-2-28 18:05: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应该禁止钓鱼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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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开明 发表于 2022-2-28 20:24:0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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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琳a 发表于 2022-2-28 20:51: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自觉遵守规则。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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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青 发表于 2022-2-28 20:57: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没这爱好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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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川友 发表于 2022-2-28 21:26: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买来吃不香嘛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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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龙 发表于 2022-2-28 21:29: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那希望落实到位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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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味煮成茶 发表于 2022-2-28 22:08: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谢谢你的分享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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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魔之王 发表于 2022-2-28 22:57: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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