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上路,安全第一。前两天,开州城区4号桥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两辆小车发生激烈碰撞后,其中一辆车冲上人行道,撞到行道树后才停下来。
由于撞击猛烈,两辆车都受损严重,所幸没有造成人员受伤。民警在调查中发现,这起事故是因为不让行引起的。
“经调查,冲上人行道的车辆驾驶人何某未注意观察标志标线,在设有让行标志的路口,未让其他路口的车辆优先通行,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因此,何某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另外,我们还对其记3分,罚款200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事故大队副大队长介绍。
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人,要引以为戒,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时刻牢记“一看二慢三通过”,安全出行平安回家。
来源:开州融媒体 记者 谭建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