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夏天高温模式的开启,小编已经进入了古藤老树昏鸦,空调wifi西瓜这样幸福美好的生活,但随之而来的却是超支的电费和空空的钱包!大家先不要悲伤,小编带来了这些领钱的好消息,在开州有各类补贴可以申领哦~
失业补助金
一、补贴对象
在2022年1-12月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失业人员,无需办理失业登记,即可申领失业补助金:2022年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在2022年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申领失业补助金之前一直处于失业状态;在2022年至少有一个月的失业保险缴费记录,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条件,申领失业补助金之前一直处于失业状态的失业人员。
二、补贴金额及期限
失业补助金为200元/月,按月享受,最长不超过6个月。
三、申请方式
线上申请:进入【重庆人社】APP内,从APP首页【我要办】点击【失业补助金申领】,按照流程申请即可。
线下申请:失业人员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到相关区县(自治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无需提交其他资料。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但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向最后参保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且符合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向发放失业保险金的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对于市外转回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可在领金地区县(自治县)申领失业补助金。
失业技能提升补贴
一、补贴对象
1)在渝注册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企业中法定劳动年龄段在岗参保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在岗期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2)2022年度内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在本年度内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二、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申领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可申领并享受1次补贴,每次补贴仅限于1个证书。
根据我市最新发布的职业(工种)市场需求目录,不同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应的补贴如下:
*注: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同一职业(工种)享受过高级别证书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
三、申领方式
线上申请:进入【重庆人社】APP内,进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按照流程申请即可。
线下申请:企业在岗职工在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领金失业人员在领金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申领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证书、社会保障卡或个人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社保补贴
一、补贴对象
1.用人单位:招用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2.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实现下列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
为自然人及其家庭(近亲属除外)提供孕产妇新生儿照护、婴幼儿照护、饮食服务、保洁服务、老人照料、病人陪护的家政服务人员;
个体工商户雇工;在城市管理部门规定区域和时间内,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的商贩(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人员除外);网约车驾驶员。
二、补贴标准
1.用人单位:单位按其实际为招用人员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费、职工医疗保险(含大额医疗保险)及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全额(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2.灵活就业人员:实际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职工医疗保险(含大额医疗保险)费的2/3;
三、补贴期限
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四、补贴程序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原则。
1)用人单位为招用人员办理就业登记,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就业登记和补贴备案登记后,每年3月或9月分别向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就业登记地街道(乡镇) 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申请上一年度补贴,填报申请表。也可通过“重庆市公共就业服务网”线上申请;
2)灵活就业人员向就业登记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申请,也可通过“重庆市公共就业服务网”或“重庆就业”微信公众号线上申请。
离校未就业求职创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
离校1年内重庆市户籍登记失业的下列高校毕业生:低保家庭成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贫困家庭、残疾人家庭成员、本人身有残疾、特困救助供养
二、补贴标准
每人一次性补贴500元,不重复享受。
三、申请方式
线上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登录重庆智能就业平台申请。
线下申请:离校1年内高校贫困毕业生向任一街道(乡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申请补贴,填报申请表,并提交身份凭证复印件。
高龄补贴
一、补贴对象
1)具有重庆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中年满60周岁且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具体包括:肢体、智力、精神、视力四类一、二级重度残疾失能老年人和因病瘫痪卧床不起6个月以上的重病失能老年人;
2)具有重庆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中的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年人(不含前述失能老年人)。
*注:上述补贴对象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补贴。
二、补贴标准
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和高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标准均为每人每月200元。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可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生育津贴
1.申领条件 :
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向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并提交有关材料。符合用人单位足额连续缴满6个月职工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费且符合政策生育或终止妊娠范围的女职工,按照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欠缴职工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费的,从欠缴次月起停止其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欠费在6个月以内的,足额补缴所欠金额及滞纳金后,按规定进行补发。
2.津贴计发方式: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3.生育津贴申领所需材料:
1)《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盖单位公章);
2)出院诊断、出院记录或出院证(生育医疗费未联网结算的需提供医疗费用手工报销资料):
3)出生医学证明。
*温馨提示:生育假期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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