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哪些人可以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 残疾人两项补贴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重庆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中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符合政策衔接条件的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重庆市户籍,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符合政策衔接条件的一级、二级残疾人。
2、残疾人两项补贴补贴标准是多少?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70元。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一级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二级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70元。
3、残疾人两项补贴如何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人可由本人自愿通过全国任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乡镇(街道)〕或相关政务服务申请受理平台提出申请,不受户籍地限制,补贴仍由原户籍地审核发放。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代理人或村(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一)线上申请(推荐使用): 手机下载“渝快办”APP,在“民政服务”栏,点击“更多”,找到“残疾人两项补贴申领”栏目,点击进入申请平台。在"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栏上填入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和所属乡镇街道等基本信息后,根据系统指引,上传身份证、残疾人证、银行卡等图片资料,再点击“提交”即可完成在线申请。
(二)线下申请: 一是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供的申请材料包括:(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申请人的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3)申请人的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4)委托代理人申请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其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二是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供的申请材料包括:(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申请人的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3)委托代理人申请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其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个人向乡镇(街道)提出申请→乡镇(街道)初审→区残联进行相关审核→区民政局审定。
4、残疾人两项补贴什么情况会被停发? 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从次月起停发补贴:户口迁出本市的;残疾人证过期;残疾人证冻结;残疾人证被注销的;民政部门认定不属于低保范围的;服刑期间的;补贴对象死亡的;其他不应享受补贴的情形等。 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从次月起停发补贴:户口迁出本市的;残疾人证过期;残疾人证冻结;残疾人证被注销的;残疾等级变化不符合补助条件的;服刑期间的;补贴对象死亡的;其他不应享受补贴的情形等。
5、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与其他政策怎么衔接? 一是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可同时享受; 二是领取高龄津贴或企业自主发放的生活、护理补贴(津贴)的残疾人可同时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三是享受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及已全额领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四是享受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的老年人可同时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择高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五是享受因公致残生活、护理补贴(津贴)的,可择高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六是享受离休老干部护理费的,可择高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七是纳入伤残抚恤对象范围且已经享受补贴的,可择高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八是享受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的残疾人、享受特困人员供养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九是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
来源:重庆市民政局
https://mp.weixin.qq.com/s/HUL9est7nPKETmiQknbXw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