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用人单位参保人员,男性应年满60周岁;女性,工人或非管理岗位应年满50周岁,干部或管理岗位应年满55周岁;
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男性应年满60周岁,女性,1996年1月1日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年满50周岁,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无视同缴费年限的,应年满55周岁。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含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是否满15年(180个月)?
实际缴费年限从个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开始计算;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实施个人缴费以前符合国家规定计算连续工龄的工作时间。因每个人的工作经历不同,需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通过个人档案确定。
如何办理?
参保人员在达到正常退休年龄当月(不含特殊工种退休和病退休)即可到当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退休手续。
线上办理
无视同缴费年限的个体参保人员可通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重庆人社”APP线上申请。
线下办理
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所需材料
《重庆市人社服务打包办“职工退休”事项申报表》
参保人员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原件;
参保人员本人档案;
参保人员一寸登记照一张(需纸质退休证的提供);
符合增发基本养老金的相关材料。
到了退休年龄,但缴费不足15年,该怎么办?
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自愿选择延长缴费。
2011年6月30日及以前已参保缴费的人员,2011年7月1日及其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延长缴费满5年时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办理退休手续,从完清缴费的次月起发给基本养老金。
对2011年7月1日及以后参保缴费的人员,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时办理退休手续,并从批准退休之月起发给基本养老金。
如果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本人不愿延长缴费,可按规定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领取待遇。
本人不愿延长缴费,也不愿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书面申请终止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由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将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多地参保,我该在哪里退休?
确定养老金领取地的基本条件,要看参保人在各个参保地的缴费年限,然后按照“户籍地优先、从长、从后计算”的原则,来确定养老金领取地。
若达到法定退休条件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地,则在户籍地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金。
若达到法定退休条件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
累计缴费年限在某地满10年,则在该地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金;
累计缴费年限在多个地方满10年,则在最后一个达到10年缴费年限的地方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金;
如果累计缴费年限在各地均不满10年,便在户籍地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金。
来源:重庆社保
小编温馨提醒:在app上发帖、回帖均有红包,最高16.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