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州的朋友请注意!
《重庆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
已正式实施,
这也意味着,
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后,
凭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外配处方
(电子处方或纸质处方),
在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购买
符合我市医保目录规定的药品,
药品费用可按相关政策规定进行报销。
那么,
开州有哪些定点零售药店可以报销呢?
我们接着看!
根据《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
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
(渝医保办〔2023〕78号)、
《重庆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印发
<重庆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门诊共济保障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
(渝医保中心发〔2023〕15号)
等相关文件规定,
经定点零售药店申请、医保经办部门评估、
集体研究等程序,
开通我区第一批
普通门诊统筹服务定点零售药店
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如有疑问可拨打
023-52246123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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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开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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