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1日起,《重庆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未实名登记进行飞行活动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最高2万元以下的罚款。
《办法》第九条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者应当依法进行实名登记。飞行前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者应当进行实名注册登记。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是指从事除用于执行军事、警察和海关飞行任务外的无人驾驶航空器(以下简称“无人机”)。
申请实名登记的主体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法人。当无人机所有人为公民时,需要登记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和通讯地址,无人机的信息(产品类型、型号、序列号、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规定的唯一产品识别码、飞控序号)和使用用途等。当无人机所有人为法人时,需要登记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联系人、联系人移动电话和电子邮箱,以及无人机信息和使用用途等。
实名注册登记通过互联网进行,因手机屏幕显示差异,建议使用电脑操作更清晰便捷。首次登录官方平台(https://uas.caac.gov.cn),需按系统提示进行用户注册。注册完毕进入首页,点击右上角登记管理—实名登记—注册品牌无人机—验证所有人信息—手机扫码刷脸验证—选择生产商名称—选择型号等相关信息(序列号需手动输入)—根据要求上传照片—完成实名注册登记。
完成注册后,可在实名登记页面,查询到已完成注册登记的无人机,点击“发送二维码”按钮,填写邮箱,下载附件并打印,将二维码粘贴至所注册登记的无人机机身即可。实名登记号码共11位,以UAS开头,后缀为8位阿拉伯数字、罗马字符大写字母或者二者的组合。
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未经实名登记实施飞行活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平安开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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