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重庆交巡警总队披露三起农村道路交通事故,以此警示:农村路窄弯多,车辆行驶到弯道时,应提前鸣笛靠右行,保持合理的速度行驶,强行超车极易发生事故。
2024年1月9日,在开州区,刘某驾驶小型汽车在弯道强行超车,致使车辆与杜某驾驶的大型汽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两车部分受损。刘某应负该事故全部责任,杜某无责任。
2024年1月15日,在南川区,刘某驾驶小型轿车,由神童往南平方向行驶,因超车与对向由张某驾驶的重型车辆发生碰撞,造成小车驾驶员刘某及乘车人受伤,两车局部受损的交通事故。刘某应负该事故全部责任,张某无责任。
2024年1月23日,在石柱县,朱某驾驶小型轿车,沿国道211行驶,当行驶至石柱县龙沙镇龙沙司法所门口路段时,因超车与马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朱某应负该事故全部责任,马某无责任。
重庆交巡警提示:农村道路坡陡、弯急、路窄,切勿强行超车、强行会车、占道行驶,遇视距不良路段时要及时鸣笛,做好避让准备。如需超车,应充分了解所驾车辆的加速性能,并观察前车的动态,要选择路面平直、视线良好以及前方没有来车的路段超车。超车前,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笛加以提醒。等前车让路让速后,方可从前车的左侧快速超越,超越前车后需尽快回位,以免对对向车道内正常行驶的车辆造成影响。
来源:重庆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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