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法律责任,为英雄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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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小鱼 发表于 2024-11-5 14:34: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一、我市见义勇为行为认定的主要法规依据是什么?
《重庆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2021年3月31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二、见义勇为要不要担责?
见义勇为人员实施紧急救助造成受助人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

三、见义勇为造成他人受伤或损失的如何保障?
因见义勇为造成第三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见义勇为基金依法给予适当经济补助。

四、对骗取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如何处理?
弄虚作假骗取见义勇为奖励或者保护的,由原认定或者批准机关公开注销其奖励证书,追回所获奖励以及其他有关的经济利益,取消相关待遇,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哪种情形将取消相关待遇?
见义勇为人员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取消其相关待遇。

六、哪些人员适用?
本市行政区域内见义勇为人员的认定、奖励和保护,适用本条例;具有本市户籍的人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外被认定为见义勇为人员的,经该人员户籍所在地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确认后,参照本条例有关规定享受相关优待和保护。

事例:汹涌江水中 用双手托举生命

杨兴安,男,52岁,汉族,群众,四川省广安市人,重庆市渝中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游泳爱好者。

2023年3月18日下午,17岁女子石某因轻生跳入牛角沱附近嘉陵江。杨兴安发现后跃入江中救援。救援过程中,杨兴安多次完全沉入江水中,但他不放弃、不松手,最终将少女营救上岸,自己被冻得浑身红紫,几近虚脱。2023年4月14日下午,游泳爱好者孔某在嘉陵江牛角沱段游泳中途突发**,眼看就要被江水冲走,杨兴安发现情况后第一时间跳入江中将其托举上岸,随后将其送往医院急救中心并先行垫付了手术医疗费。2023年5月3日下午,杨兴安遇到因对嘉陵江水域环境不熟悉被困多时的3名游泳爱好者,第一时间带领泳友展开营救,最终助其成功脱险。2023年6月26日下午,王某因琐事想不开欲轻生,朝嘉陵江江心走去。杨兴安见状后,迅速冲入水中将其拉上岸。

事例:英雄出少年 徒手控制持刀歹徒

吴英杰,男,22岁,汉族,群众,新疆乌鲁木齐市人,现系重庆科技学院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机械电子工程专业2020级3班学生。

2023年3月19日22时20分许,犯罪嫌疑人何某某在轨道交通一号线列车上,突然用随身携带的尖锐利器刺入邻座女性乘客周某的心脏部位,并致其严重受伤。在何某某正准备实施进一步危害行为时,吴英杰紧紧抓住行凶者手持凶器的右手,用左胳膊紧紧压制其脖颈,用膝盖顶住其腿部,将行凶者牢牢控制在座椅上。吴英杰保护了周某和其他乘客的生命安全,为及时救治周某争取了时间。

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见义勇为行为,适用《重庆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享受相关优待和保护。

来源:平安开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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