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今天!重庆公积金推出新政策!

[复制链接]
今小鱼 发表于 3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11月28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一、优化新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缴存人家庭已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且在拟购住房区县(自治县)无住房的,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按首套住房标准执行。

二、放宽购房首付款提取条件

缴存人家庭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购住房的,在购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三、优化置换贷款条件

缴存人家庭已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申请将现有全市唯一住房的商业性住房贷款置换成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利率按首套住房标准执行。

四、延长贷款到期时间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到期时间男性延长到68岁、女性延长到63岁,或延长到缴存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其中第一、二、三条政策发文之日起执行,第四条政策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本通知印发前,已签订《重庆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抵押合同》的贷款按原规定执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来源 | 第1眼TV-华龙网(首席记者 董进)

全部回复2 显示全部楼层
李中祥 发表于 3 小时前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我没有公积金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李远葵 发表于 1 小时前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我也买不起房哦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楼主

管理员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