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了!重庆这笔钱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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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小鱼 发表于 前天 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调整我市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定期待遇的通知》,对我市2025年调整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定期待遇有关工作进行了明确。
一、调整时间
2025年1月1日起。

二、调整范围
我市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符合以下条件的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
(一)2024年12月31日前应按规定领取伤残津贴,2025年1月1日以后仍符合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
(二)2024年12月31日前应按规定领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2025年1月1日以后仍符合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职工供养亲属。

三、调整标准

(一)伤残津贴:一至四级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分别增加300元、280元、260元、240元。
(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孤寡老人和孤儿每人每月增加120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三)用人单位未安排工作的五、六级工伤人员,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增加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额不得低于180元。

四、经费渠道
调整后的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具体如何调整
一图看懂
↓↓↓

微信图片_20250312151631.jpg

来源 | 重庆人社、第1眼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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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姐 发表于 前天 21: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是好消息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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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木 发表于 前天 21: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好的政策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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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龙 发表于 前天 21: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知道了,谢谢提醒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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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7268558 发表于 前天 23: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已经了解了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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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 发表于 昨天 06: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谢谢分享给工伤职工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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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开明 发表于 昨天 09: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照规定办。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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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开明 发表于 昨天 09: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感谢分享。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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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气东来x6b 发表于 昨天 09: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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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中祥 发表于 昨天 10:0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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