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企业:
为加快推进我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商业高质量发展,全面助力乡村振兴,根据《商务部等9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县域商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3〕419号)、《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商务发〔2022〕18号)、《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做好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商务〔2025〕18号)、《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关于报送重庆市开州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函》(开州府函〔2022〕133号),现就申报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内容 一、支持方向
(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类项目。以人口相对聚集的乡镇为重点,支持升级改造一批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等,完善冷藏、陈列、打包、结算、食品加工等设施设备。鼓励连锁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等下沉农村,加强数字赋能,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拓展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打造乡镇商业集聚区。
(二)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类项目。建设改造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物流分拨站点,完善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整合县域邮政、供销、快递、商贸等物流资源,发挥连锁商贸流通企业自建物流优势,开展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等物流快递共同配送服务,降低物流成本。 (三)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类项目。加强龙头商贸流通企业培育,引导大型流通企业下沉乡镇和村社发展供应链,布局一批中心仓、前置仓、物流仓储等设施,提供直供直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等服务,让农民直购好产品、新产品。支持本地商贸流通企业组建联合购销平台,加大农村地区商品投放力度。发展购物、餐饮、亲子、娱乐、农资等多种业态,承接市民下乡和农民进城消费。
(四)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类项目。引导商贸、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围绕农村产品上行,建设农产品交易市场或集散分拨中心,配备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商品化处理设施,加强标准和品牌应用,提高农村产品商品转化率。整合现有县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统筹产品开发、设计、营销、品牌等服务,拓宽农村产品上行渠道,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五)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类项目。引导农村邮政、供销、电商、商贸流通企业从传统批发、零售向综合性服务转变,整合购物、订餐、家政、职介、租赁、同城配送等服务,支持在乡镇建设美食名店、农家乐、特色民宿、照相馆、美容美发、集贸服务等居民生活服务网点以及便民综合生活服务中心等满足居民消费需求的场景和载体,鼓励开展“一点多用、一店多能”,实施“家政兴农”计划,支持打造家政劳务品牌基地,提高社区、村镇生活服务的便捷性和服务质量。引导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生活服务与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加工制造等特色产业跨界融合,增强服务业推动生产、促进流通、扩大消费的功能。
二、支持标准
参照《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做好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商务〔2025〕18号)中“完善农村商贸流通体系”的支持标准,单个项目有效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支持比例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的40%,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的40%,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 500万元。
三、支持要求
项目总投资额不包括基建、土建、办公、接待、租金、差旅、购置厂房等开支。经评审合格的项目统一纳入支持项目库,对提前完成的项目给予优先支持。县域商业补助资金不得用于项目征地拆迁、活动补助、物流补贴、楼堂馆所建设,不得用于支付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偿还债务以及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项目工作经费。对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一经查实将悉数追回已拨付资金,如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项目建设周期
2024年1月—2025年12月
五、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为依法登记注册,具备行业相关的经营资质和条件,诚信守法经营的企业或单位。 (二)项目需于2024年1月后启动,2025年12月前完成项目建设验收。 (三)项目申报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的记录,无重大民事、经济纠纷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无重大警告警示信息。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责任事故,未发生逃废债务、拖欠缴纳税款和社保基金等失信行为。 (四)按照“择优不重复”原则,同一建设内容中央资金不得重复支持。同时,建设内容需符合县域商业支持方向。
六、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各乡镇街道要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按照规定准备项目申报材料,于2025年4月14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区商务委309室,联系人:陈瑞,联系电话:52218523。 (二)开展评审。区商务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经初审合格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开展现场核查走访。各申报企业(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三)入库。经评审合格、查重且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纳入拟支持项目储备库。
七、申报材料清单 申报材料一式5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按序排列,编写目录和页码,封面需列明项目申报方向、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按如下顺序列出目录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一)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二)项目申请表(附件1); (三)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附件2); (四)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附件3); (五)投资概算明细表(附件4); (六)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5); (七)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申报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财务运行状况、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建设周期、资金筹措渠道、项目总投资及分类明细预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 (八)企业(单位)近两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等)、纳税证明; (九)当月的诚信记录或诚信报告(在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相关官方网站及媒介下载打印); (十)项目现状图(彩色打印); (十一)针对已建成项目,需提供合同、协议、转账凭证、记账凭证、发票、项目实施前后的照片等佐证资料; (十二)项目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八、申报截止日期
各申报单位于2025年4月14日前提交申报材料。
九、工作要求
(一)做好政策宣传。各乡镇街道要在吃透政策的基础上,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宣讲,进行精准深入的政策解读,让更多有关企业明白资金支持方式、弄懂项目申报要求,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项目申报,按照规定准备项目申报资料。 (二)严格审核把关。区商务委将切实把好项目审核关,确保申报材料规范、完整、真实。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对需要补充完善资料的项目,将及时告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确保按时上报。项目申报单位应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申报时间截止后原则上不再受理项目申报。
来源:重庆市开州区商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