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开州区人民政府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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踩着猫步爬梯子 发表于 2020-4-8 11:53: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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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

为加强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有效遏制乱捕滥猎行为,强化陆生野生动物源头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庆市开州区行政区域均为禁猎区。

二、禁猎期为5年:自2020年4月1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止。
三、禁猎对象为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重庆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四、禁止使用一切工具或装置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禁止使用一切方法猎捕或进行其它妨碍陆生野生动物生息繁衍及其栖息地的活动。因科学研究确需网捕、电子诱捕的除外。

五、禁猎期间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等法定或其它特殊情形确需捕猎的应依法申办批准手续。

六、区林业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局、区交通局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对出售、收购、运输、携带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行为的监督管理,防止非法猎捕的野生动物流入养殖场、集贸市场、餐饮等经营场所,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各学校、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宣传,提高公众的保护意识。

七、依法查处,严厉打击。对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规定,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非法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进行严厉打击。

八、公民有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义务,对发现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资源、侵占或破坏野生动物生息繁衍场所及其生存环境的违法行为,有权举报。举报电话:110、023–52661110。

九、本通告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开州府通〔2016〕4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
2020年4月7日

来源: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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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7240834 发表于 2020-4-8 20:12: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请政府发佈一下开州人在外回开州老家近日有什么条件没有,需要隔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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