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获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区针对各中小微企业经营面临一定困难,下发《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疫情期间减免租金有关事宜的通知》(开州财资发〔2020〕3号)(以下简称《通知》),推出减租暖心举措,助力中小微企业集中精力复工复产,切实增强企业的获得感。
据了解,根据《通知》要求,对于疫情期间房屋租金进行减免的,包括承租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物流仓储企业,减免租赁合同约定的同期2个月租金;对商贸服务业经营主体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减免3个月租金;对存在资金支付困难的,可延期收取租金。
同时,减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租金,包含对承租国有性质单位的土地、生产设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业企业和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减免2个月租金。
图片来源 新华社
区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要求出租经营用房的行政事业单位要主动与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对接,进一步核实和确定减免租金经营主体性质,根据承租户租金缴纳情况,分类及时落实兑现减免租金相关事宜;对符合条件的承租企业应主动告知、简化程序,按要求落实减免租金相关政策。
来源:开州新闻社/记者 余清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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