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成了许多驾驶员心中的铁律。但是,有一些驾驶员存在误区,认为酒后不能开车是指不能驾驶小轿车、货车这类机动车,而实际上酒后驾驶“超标”电动车也会被严惩。 1月21日晚,涪陵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荔枝勤务大队在望州路设卡查缉酒驾,23时49分,驾驶人张某某驾驶一辆电动车向查缉点驶来,民警将该车拦下之后一股酒气扑面而来。 民警随即让驾驶人将车停稳并接受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89mg/100ml。民警让张某某出示驾驶证的时候,张某某辩解称:“我没有驾驶证,而且我骑的是一辆没有发动机,不烧汽油的电动车,也不需要驾驶证,我喝了2两白酒骑电动车回家不犯法吧?” 经民警初步核实,张某某确实没有取得任何驾驶资格,驾驶的“电动车”也悬挂了车牌,且车辆与车管所登记信息相符,属于机动车范畴。 民警告知张某某,他所驾驶的虽然是没有发动机的电动车,但是依照CB24155-2020的认证标准该车已经属于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必须持有E或者D类驾驶证。 当事人张某某已经涉嫌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等待他的将是1-6月拘役并处罚金。 新国标实施后,有三类电动两轮车是合格的,分别是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前提是三类车必须满足各自的标准。 1.电动自行车需要具备脚踏骑行功能,最高车速≤25km/h,电机功率≤400w,电池电压≤48w,整车质量≤55kg属于非机动车。需要悬挂绿牌照; 2.电动轻便摩托车最高车速≤50km/h,电池规格不受限制,整车质量可以≥55kg,属于机动车,不允许载人。需要悬挂蓝牌照; 3.电动摩托车的最高车速可以>50km/h,电池规格不受限,整车质量可以≥55kg,属于机动车,允许载人,而且可以载一名成年人。需要悬挂黄牌照; 可以驾驶电动车的驾照有三种,分别是轻便摩托车驾驶证(F证)、轻便摩托车和摩托车驾驶证(E证)以及三轮摩托车驾驶证(D证)。拥有D证,可以骑三轮车、电轻和电摩;拥有E证,可以骑电轻和电摩;拥有F证,则只可以骑电轻。且三类电动车都必须购买车辆强制保险,并登记上户悬挂车辆号牌。 交巡警提醒市民:无论是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都不要抱有侥幸心理,都要切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