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开州区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开州区和谦镇文圣村“土龙”河段(属“长江禁渔区”),不时有人在“电鱼”。
嫌疑人采用电捕鱼方式,结伙作案、多次作案、但没有目击证人,不能对行为人的身份作出指认,周边也没有监控,破案难度极大。
经过民警仔细摸排,技术手段侦查,锁定一辆车牌号为“渝AC3***”的黑色长城皮卡车,车辆轨迹及人员极其可疑。民警立即对车主赖某进行突击审讯,赖某迫于公安机关的压力,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供述。
经侦查发现:自2021年1月份以来,赖某多次分别与周某、张某、冉某、刘某等人。在开州区东河谭家镇至温泉河段(属“长江禁渔区”)不同地点以“电鱼”的方式非法捕捞水产品并将渔获食用。
目前,张某、赖某、周某、刘某、冉某五人,已被开州区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平安开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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