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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重庆!禁止以私家车等名义载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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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小讯 发表于 2021-11-30 15:30: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11月25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修订后的《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重庆以地方立法形式,禁止私人小客车以“合乘”(即拼车、顺风车)名义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条例》明确了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概念,提出“私人小客车合乘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者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并且禁止以私人小客车合乘名义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行为。

《条例》还规范了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并提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且要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不得巡游揽客。

此外,在维护道路安全方面,《条例》规定,道路运输驾驶员发生1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责任事故且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终生不得从事道路运输驾驶活动。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酒后教学或在教学期间离岗,将被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还会被列入教练员失信记录,5年内不得从事驾驶培训教学活动。

来源: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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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望者 发表于 2021-11-30 16:54: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没人说谁晓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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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绍秋 发表于 2021-11-30 23:46: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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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开明 发表于 2021-12-1 04:04: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打击非法客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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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离-不弃 发表于 2021-12-1 07:07: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要加紧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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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永兴 发表于 2021-12-1 07:20: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这个问题有点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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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中祥 发表于 2021-12-1 07:21: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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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kxj 发表于 2021-12-1 07:33: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新能源还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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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岁平安。 发表于 2021-12-1 08:19: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好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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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益萍 发表于 2021-12-1 08:24: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越来越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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