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住房城乡建委了解到,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财政局日前联合出台《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和市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两部门明确将建立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库,按照(抢救)保护类、(整治)提升类、(融合)发展类三种定位,对纳入保护发展项目库的传统村落给予相应支持。
据介绍,我市共有110个村落入选中国传统村落名录。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通过竞争性申报、评审和综合评估方式确定。(抢救)保护型一次补助原则上不得超过总投资额的90%;(整治)提升型一次补助原则上不得超过总投资额的85%;(融合)发展型一次补助原则上不得超过总投资额的80%;列入补助对象的传统村落一次补助原则上不得超过1500万元。
来源:重庆日报 记者 廖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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